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为做好经2010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履约过渡期的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2012年2月29日,中国海事局以海船员〔2012〕172号印发《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
该《办法》共26条,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至2016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
想要了解更多“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的信息,请点击: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百科
为做好经2010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履约过渡期的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2012年2月29日,中国海事局以海船员〔2012〕172号印发《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
该《办法》共26条,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至2016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
想要了解更多“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的信息,请点击: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