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厅〔2019〕5号)和《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蚌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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