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天理、灭人欲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存天理、灭人欲是宋代著名儒者程颢、程颐提出的道德修养目标。
宋明理学中的天理、人欲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天理是客观规律,人欲则是无视规律的任意妄为。第二层:有意识地遵循客观规律,把生命之意义拓展于更广大时空,是为天理;欲望不受理性支配,为外物所牵役,把生命封闭于狭囿时空,是为人欲。其表达的主要思想第一是要尊重自然规律,不要把主观意志凌驾在客观规律之上:第二,要有自由意志,充分发挥理性的作用,不让外物激发的欲望凌驾在自我意志之上。
「存天理,去人欲」是鉴于唐、五代以来社会动乱的历史教训而提出的,目的主要是通过「以理制欲」来约束统治者的贪婪欲望,自上而下来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程颐把峻宇雕墙、酒池肉林、淫酷残忍、穷兵黩武等视为「人欲」之末,其为害天下甚大,主张以「天理」来「制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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