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判(审判制造南京大屠杀日本战犯)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于1945年12月6日在重庆成立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1946年2月15日,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主要审理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日本战犯和其他日本战犯。法庭向东京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提出,要求将制造南京大屠杀的主犯和其他罪大恶极的战犯引渡到中国,接受中国对他们的审判。1946年8月,战犯谷寿夫被押解至中国。1947年,战犯田中军吉、向井敏明、野田毅等先后被引渡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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