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论公理系统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集合论公理系统(axiom systems for set theory)公理集合论的基础部分。如同平面几何中的点、线、面一样,集合是一个不加定义的原始概念。为了克服罗素悖论,人们试图把集合论公理化,用公理对集合加以限制。第一个常用的公理系统是策梅洛和弗伦克尔等提出的Z-F集合论公理系统。这个系统中只有一个非逻辑二元关系符号“∈”,非逻辑公理有:外延公理、空集公理、无序对公理、并集公理、幂集公理、无穷公理、分离公理模式、替换公理模式、正则公理,再加上选择公理就构成Z-F-C系统。利用公理可以定义出空集、序对、关系、函数等集合,还可以给出序关系、良序关系、序数、基数,也可以给出自然数、整数、实数等概念。集合论中有关集合的性质,在公理集合论中都可以得到证明。公理系统中还可以证明公理之间的相对和谐性和独立性,例如,柯恩于1960年创立公理集合论中的力迫法,并用来证明Z-F-C系统与连续统假设独立。公理集合论发展很快,马丁公理、苏斯林假设等新公理新方法已被广泛使用,组合集合论、描述集合论、大基数、力迫法的研究已经渗透到数学的各个分支 。
想要了解更多“集合论公理系统”的信息,请点击:集合论公理系统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