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高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9〕7号)和《中共上高县委办公室、上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高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上办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上高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上高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版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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